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04 浏览量:913 来源:海州区工会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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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区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中发挥党的助手和生力军的作用。

2、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区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

3、负责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和维护未成年人及青年权益相关工作。

4、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全区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5、发挥团组织在青少年工作体系中的核心带头作用,指导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等开展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9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3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7%。主要是办公经费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15万元,降低3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19.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4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万元。

2.项目支出0.3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7%。主要包括办公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0.55万元,降低3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15万元

主要是办公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6万元,降低80%,主要原因:办公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9万元,项目支出0.3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5万元,降低3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比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全部为追加预算。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5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84万元,占9%;住房保障支出0.9万元,占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5.42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33万元,主要是追加办公经费等支出,此科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比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全部为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8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84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0.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0.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调整公积金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万元,比2018年减少3.12万元,降低68%,主要原因是经核实,按照八项规定精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海州区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本单位未开展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团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团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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