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04 浏览量:641 来源: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军队退役人员,优抚对象的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无军籍职工的服务保障工作。
3、组织军队退役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
4、负责向军队退役人员提供社会劳动用工信息,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无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由于是2019年新增部门,所以没有上年数据
(二)支出总计3.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资本性支出2.8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新单位没有上年数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19万元
主要是办公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新单位没有上年数据,无法对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新单位没有上年数据,无法对比。(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5月成立,无年初预算。)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万元,占10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3.3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用和购买电脑支出。(本单位无年初预算所以无法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单位没有上年数据,无法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本单位未开展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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