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04 浏览量:728 来源:海州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履行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职能。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负责地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1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和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广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计划的编制。 负责全区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 负责组织开展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4)依法组织指导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对举报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通报全区地方煤矿安全情况。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煤炭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地方煤炭行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地方煤矿行业管理。统筹规划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18)负责煤炭行业转型发展相关职责。负责培育接续产业,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地方煤矿采煤沉陷防治工作.按权限负责对关停煤矿矿山的修复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工作。
(19)负责全区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统计和煤矿生产调度工作。负责地方煤矿停产、复工组织工作。对煤矿企业的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工作。
(20)负责全区地方煤炭企业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组织地方煤矿相关人员的培训,对煤矿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1.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9.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1. 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6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9%。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4.63万元,增长35.84%,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二是新增职能。
(二)支出总计123.5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7.7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2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7万元,资本性支出2.43。
2.项目支出15.7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55%。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51万元,资本性支出0.2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8.67万元,增长45.5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二是新增职能。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67万元
主要是办公经费和委托业务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04万元,降低34.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二是新增职能。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8万元,项目支出15.7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67万元,增长45.5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二是新增职能。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78.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增加职能。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3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增加职能。项目支出完成与年初预算无法对比,因年初无项目预算,此项为追加经费。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万元,占,4.6%;卫生健康支出4.78万元,占3.87%;住房保障支出4.80万元,占3.8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28万元,占87.63%。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2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92.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82.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增加职能。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7万元,主要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与年初预算无法对比,因年初无此项预算,此项为追加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6万元,主要是支付退休人员取暖费,完成年初预算情况为归口管理总支出无细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7万元,主要是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完成年初预算情况为归口管理总支出无细项。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26万元,主要是支付职业年金,完成年初预算情况为归口管理总支出无细项。
3. 卫生健康支出4.7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4.78万元,主要是缴纳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37.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
4. 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8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9.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8万元,比2018年增加29.66万元,增长776.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本单位未开展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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