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缴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海政办发〔2011〕11号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入推进“五大”活动精神,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2月29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100%”和“两个零发生”。
“三个100%”:社会单位、社区和乡村排查率100%;发现的一般隐患整改率及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率100%;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销案率100%。
“两个零发生”:杜绝重特大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确保全区火灾明显减少,伤亡人数稳中有降。
二、指挥机构
区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负责此次战役组织指挥工作。
总指挥长:宋广和 副区长、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局长
副指挥长:韦宏斌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志强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
李 民 市消防支队海州大队大队长
指挥部成员: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支队海州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民兼任,联系电话:3327119。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未经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低、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和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弃管、村屯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地下建筑及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石油化工企业及油气供储场所。对所有石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等采集、炼制、加工企业和供应储存单位进行细致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威胁城市安全的;生产装置、设备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道路、消防水源和固定消防、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不健全或年久失修的;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规章制度不落实,灭火准备不充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等问题。
(五)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海州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全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属地管理。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火患清剿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属人、属地、属事”原则,以韩家店镇、各街道办事处为重点,韩家店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成立检查组,并发动社区、居(村)民,对区域进行全面火灾隐患排查。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区政府领导包镇、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包监管单位的制度,形成分区治理、联合整治的工作态势。
(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要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以韩家店镇、各街道办事处为“大网格”,行政村和社区为“小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登记造册,存档备查。韩家店镇、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分管领导牵头,镇、街道相关科室和辖区工商所及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网格化”消防管理办公室,明确人员,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对排查的社区、乡村、单位场所,公安、工商、文化等各行业系统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都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辖区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要督促和指导第二、三级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利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健全电子档案,完善档案信息内容。要督促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网格化”管理20条刚性要点要求,制定分级列管划分标准,明确民警监督职责。
(三)实施部门联动,分兵把口负责。由区政府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落实。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并为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住建局、棚改办、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强化建筑施工工地、客运车站监管;安监局、经济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的隐患排查;教育、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公共娱乐场所的隐患排查;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养老福利机构等场所的隐患排查;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的宣传报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火情研判、信息通报和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须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
(四)完善多警联勤制度,形成战役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多警联勤“清剿火患”战役的工作制度,明确各警种、公安派出所“清剿火患”战役职责。消防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并为相关警种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治安(户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对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等开展隐患清剿;巡防部门负责协助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对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道和建设施工工地等开展隐患清剿;内保部门负责配合消防部门督促本系统列管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清剿;保安部门负责对保安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督促开展单位内部隐患清剿。
(五)严格执法措施,实施重拳打处。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坚决整治,做到关停一批、拘留一批、重罚一批,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督办。
(六)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清剿火患”战役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清剿火患”战役重要意义、部署安排及整治效果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开展典型火灾案例宣传。要协调街头、楼宇、车站公共建筑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每天至少播出1次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
(七)每月考核排名,实施跟踪问效。区“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将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对各单位整治火灾隐患、消防打处等完成情况,每月进行考核排名,并通报考核排名情况。对连续两个月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当月排名末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总体排名末位。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韩家店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采取逐级下达战役任务书的形式,动员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1日至2012年2月6日)。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各检查组每天检查单位及督促整改隐患情况,要上报指挥部存档备查。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0日)。韩家店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管理等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区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全区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支队海州大队,办公室由消防、治安、巡防、内保、保安等警种负责同志组成。将在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网站建立“清剿火患”专栏,编发战报、简报,反映各部门、单位好的做法,每日更新打处数据,每周通报战役工作情况,每月进行量化排名。排名结果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或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名义,通报进展情况。
(二)落实责任,狠抓督导。韩家店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相关部门要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公安机关领导要保证每周带队检查一定数量的单位场所,加大警力投入沉到一线,落实到网格参加“清剿火患”战役。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区“清剿火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将实行挂牌督办。
(三)严明奖惩,激励工作。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部门、单位考评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相挂钩,严格奖惩,激发各级、各部门工作干劲。对战绩显著、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地区,在年终评比中予以“一票否决”;凡发现排查整治走过场、重大隐患失控漏管,发生亡人火灾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均要实施责任倒查,依据有关规定相应地追究领导责任,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掌握工作现状。区指挥部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密切掌握战役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报道战役动态和经验做法。每天(包括节假日)13时前上报当天工作战报(上报ftp消防科文件夹内, 外网传至893898695@qq.com 张影邮箱),字数不少于300字;《火灾隐患信息联络单》为各部门检查情况,要将存在隐患情况于次日上报区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
对总结、表格、战报上报质量不高、迟报、漏报的,区指挥部将在工作战报中定期通报。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