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06 浏览量:1089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政办发〔2020〕28号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创卫”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指挥,调度疫情处理,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印发《加大海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工作的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大海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工作方案
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创卫工作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卫“百日会战”的总体部署,对标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现就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解决“门前三包”不落实、市容秩序混乱等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突出矛盾,实现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担当作为,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我区创卫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综合执法部门要全力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转发《致全市沿街单位和经营商户的一封信》,与沿街商户签订责任状,责任状要张贴于店面醒目位置,签状率要达到100%。管理模式由短期清理向依法处罚转变。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促使沿街单位和商户更好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重点整治市容秩序
对以下直接影响“创卫”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加大依法处罚力度。
1.立面擅自设置牌医广告、条幅、布幔、小张贴、小广告、乱喷涂等行为;
2.地面擅自堆放杂物、摆放物品、设置地锁、挡车器、马路加工点、摆放商品占道经营等行为;
3.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行为;
4.加强早晚市场管理,要求每户设置垃圾容器,撤市后人走地净,以及出槽占道、违规经营、影响环境卫生等行为;
5.共享单车未按规定区域停放、乱停放等行为。
(三)实施精细化管理
城市市容环境相关任务单位、部门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精细化管理。
1.对沿街修车修锁等可以保留的便民摊点,综合执法部门采取施划临时位置、规范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
2.对经区里同意设置的便民摊区进行规范管理,要确定临时市场管理人员和清扫保洁人员,做到市场规范有序,干净整洁。
3.住建部门要统筹综合执法和环卫工作,要做到“管”“扫”结合,不能各自为战,要形成合力。
4.各街道组织沿街单位、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对于辖区域内的小张贴、小广告、小喷涂,做到随时发生、随时清理,打一场环境整治的“人民战”“总体战”。
5.公安机关为查处小张贴小广告提供执法保障,对妨碍
执法、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四)组建联合执法队伍
综合执法、卫健、市场监督、交警、公安、韩家店镇、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构成联合执法队伍,形成执法合力,快速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各街道要充分发挥社区“五级网格员”、公益岗等人员的作用,组建“门前三包”管理监督员队伍,分路段落实责任人,佩戴统一标识,按照街道、社区划分的网格区域路段进行巡查管控,对发现的沿街两侧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问题进行说服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门前三包”管理监督员上报辖区执法中队处罚。建立一般性市容管理工作由“门前三包”监督员劝导解决,执法人员主要查处解决重点问题的工作机制,以解决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形成执法中队包片、“门前三包”监督员包路段,联合执法队伍攻坚的管控格局;实现一般性事务有人管理、违法事件有人查处、难点问题能够突破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攻坚任务,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环境的工作部署,是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创卫”工作摆到重要日程,全力以赴推进“创卫”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创卫”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倒排工期,按照时间节点,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创卫”工作。
3.集中攻坚突破。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当前“创卫”工作中实际情况,集中力量,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盲点。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突出差异性,突出创新性,主动应对城市管理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方法,加强城市规范管理。
4.加强督查检查。区政府督查室会同主要部门对“创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查通知单并督促各单位整改到位。
成员单位
区政府督查室、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交警大队、韩家店镇、和平街道、西山街道、河北街道、站前街道、五龙街道、平西街道。
1.督导检查组
分管领导:刘彦鸿 李志军
组 长:刘忠胜 金 辉
成员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督察室、区政府督察室、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职责:做好全区“创卫”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指导;负责收集、汇总市、区督导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传达和督办市、区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
2.第一督查组
分管领导:齐 峰
组 长:林 奇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韩家店镇、各街道办事处等
职责:积极开展“十乱”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立面擅自设置牌医广告、条幅、布幔、小张贴、小广告、乱喷涂等行为;并就整改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等。
3.第二督查组
分管领导:齐 峰
组 长:林 奇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环卫、韩家店镇、各街道办事处等
职责:加强对垃圾点、小区内部、垃圾回收站等点位进行清理整顿,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对有物业小区的指导核管理,确保垃圾清理、清运及时。
4.第三督导组
分管领导:张 哲
组 长:赵晓新
成员单位:区卫健局、区爱卫办、韩家店镇、各街道办事处等
职责:做好各医疗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做好人员消毒、登记以及医疗垃圾处理工作,完善诊疗记录,加强对外来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的管理,及时通报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情况。加大对“五小行业”管理力度。
5.第四督导组
分管领导:顾 云
组 长:王宏伟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综合执法局、海州公安分局、韩家店镇、各街道办事处等
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及早晚市场管理,要求每户设置垃圾容器,撤市后人走地净,以及出槽占道、违规经营、影响环境卫生等行为。加大对废品收购站、“三小行业”整治力度。
6.第五督导组
分管领导:刘文成
组 长:姜旭升
成员单位:海州公安分局、海州交警大队、韩家店镇、各街道办事处等
职责:进一步规范静态停车、共享单车的停放与摆放,加大对违规停车的整治力度。
关于《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大海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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