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州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7-02 浏览量:368 来源:海州区卫健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一、起草背景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更好地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加快推进我区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海州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主要内容

《制度》包括三部分内容,即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第一部分为主要任务。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和部署,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分析研究全区职业卫生形势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协调解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议定解决的办法。组织开展全区性或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联合执法活动。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协调指导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5条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为成员单位。《制度》规定联席会议由区应急局、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可以扩大相关部门参加。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第三部分为工作规则。《制度》规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员单位轮流组织召开。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第四部分为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业病防治具体职责。

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二是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三是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三、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服务保障民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服务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二是坚持行政主导,明确功能定位。发挥各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规划布局和协调推动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加强资源整合融合。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能力建设。围绕职业病防治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文件地址: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阜海政办发〔20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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