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1-06 浏览量:474 来源:海州区卫健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卫发〔2021〕5号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根据《海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卫生健康系统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海州区应对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专项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所导致的人员健康危害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强化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区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海州区卫健系统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区卫健系统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区卫健系统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及时监测、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医疗救治,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
(二)医疗卫生机构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区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承担重污染天气的医疗卫生应急处置任务。
1、医疗卫生机构
各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做好收治因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等患者的药品、设备、床位、人员等各项应急准备;组织开展健康防护相关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醒人民群众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承担因重污染天气致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并及时统计、上报医疗救治情况。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并提供门诊和住院患者有关资料。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门诊量或与重污染天气相关病种就诊人数异常增加,应及时报告区卫健系统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医疗机构院前急救要加强值班力量,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车辆,应对可能出现的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高峰。
2、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拟定重污染天气人群心里干预疏导措施,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并对重污染天气心理疏导干预效果进行评估。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重污染天气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监测、评估,研究、拟定重污染天气对人群健康影响的防范、有效干预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及人群健康危害的变化情况,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
对重污染天气影响区域内的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卫生机构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疫情报告、消毒隔离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卫生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卫生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影响。
(一)Ⅲ级预警(黄色)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宣传平台,积极传播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提醒人民群众关闭门窗,并在污染消除后及时开窗通风;老幼、体弱者和患有呼吸道、心脑血管慢性基础疾病的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户外停留时间。
2、监测评估措施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集环保、气象相关监测数据和医疗机构相关疾病监测数据,重点关注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疾病的总体发生情况,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对人群健康影响,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防护措施。
3、医疗救治措施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导诊处安排专人负责咨询、解答、导诊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充实门、急诊医护人员力量,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相关疾病的诊治工作。
4、应急值守措施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二)Ⅱ级预警(橙色)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在Ⅲ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宣传平台,积极传播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提醒人民群众关闭门窗,并在污染消除后及时开窗通风;老幼、体弱者和患有呼吸道、心脑血管慢性基础疾病的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人员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监测评估措施
在Ⅲ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强化重点疾病监测,重点关注和监测分析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疾病的总体发生及死亡情况,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对人群健康影响,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防护措施。
3、医疗救治措施
在Ⅲ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实门、急诊医护人员力量,做好批量接诊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相关疾病患者的准备;做好相应药品、器械准备,确保满足医疗救治工作需要。医疗机构院前急救对人民群众急救呼叫需求进行针对性地分析,做好增派院前急救力量的准备。
4、应急值守措施
在Ⅲ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领导带班制,加强卫生应急值守,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引发的急危重症和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三)Ⅰ级预警(红色)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在Ⅱ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宣传平台,积极传播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提醒人民群众关闭门窗,并在污染消除后及时开窗通风;老幼、体弱者和患有呼吸道、心脑血管慢性基础疾病的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监测评估措施
在Ⅱ级预警措施基础上,重点监测、分析报告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疾病的总体发生及死亡情况和监测结果,同时关注其他相关疾病的发病情况,必要时根据监测结果对应急响应措施提出相应工作建议。
3、医疗救治措施
在Ⅱ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各医疗机构要全力做好接诊和救治批量患者的各项准备;做好相应药品、器械准备,确保满足医疗救治工作需要。院前急救随时增派院前急救力量,以满足市民的急救呼叫需求。
4、应急值守措施
在Ⅱ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领导在岗值班制,加强卫生应急值守,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引发的急危重症和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5、信息报告措施
区卫健系统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做好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和报告。
在Ⅰ级预警应急响应结束后7天内,各医疗机构要将应急响应期间开展应急响应工作情况以及接诊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情况、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将应对重污染天气心理疏导干预总结分析报告、区疾控中心将监测数据和分析评估报告、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上报区卫健系统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预案的实施,区卫健局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纳入全区卫生应急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二)完善配套措施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结合辖区和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要健全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切实落实保障措施,实施开展应急演练。
(三)严格督查考核
区卫健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各项措施落实开展督查考核,对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并依法依规追责,并对全区卫生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阜新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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