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3-06-07 浏览量:329 来源:海州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9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住建局党组开展巡察,2022年12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工作总体落实情况

(一)迅速部署,落实任务。区住建局党组对第二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2023年1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制定了《区住建局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先后主持召开关于整改工作会议4次,牵头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其他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及有关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对照整改方案和台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对共性问题按照班子成员分管领域逐项梳理分解、归类整理汇总,以时不我待、担当作为的姿态,逐项整改销号。

(二)强化措施,推进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抓、负总责,督促分管领导靠上抓,相关部门具体抓,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推动整改到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台账要求,逐条梳理剖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和联动,做到积极配合、高效落实,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举一反三,注重长效。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对落实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开展不好、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追究,通过责任追究、问责通报,实实在在的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到位。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并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存在的其他问题和薄弱环节,厘清问题症结及时解决,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完善的过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住建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实效。

二、具体整改情况

局党组按照责任分工,强化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10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常规巡察3个方面20个问题,营商环境专项巡察7个方面9个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常规巡察方面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特别是在学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有差距。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核心任务,细化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及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分章节纳入到学习计划中,做到学习的及时、全面、深入。二是2023年3月10日局党组以中心组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分重要论述》。通过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深刻领会和把握核心要义。三是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近期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四是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至少举行1次中心组学习,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全年学习计划中,并通过邀请专业人士授课丰富学习形式,已邀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讲授专题党课。

2、对 “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内容学习不扎实。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印发了90张明白卡分发给全体党员,要求全体党员做到随时学习、熟记于心。二是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纳入到党课学习中,通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对党绝对忠诚、勇于担当作为、践行根本宗旨、坚守道德操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应知应会内容测试,通过答卷方式检验和巩固自学成果。

3、落实中央、省市委重要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并实时做好中央、省市委重要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4、2020年9月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有反弹,建立的长效机制推进不力。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涉及住建、环卫等网上负面舆情的应对处置招法不多。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0月9日中心组学习了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制度及实施细则。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3月10日住建局党组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分重要论述》。三是按照要求一年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讨意识形态工作,本年度已经召开一次。四是针对网上负面舆情处置,制定了网上负面舆情处置应急预案,规范了应急处置流程,各部门联动,提高了工作效率,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法处置负面舆情。五是已邀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讲授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课。

5、述职报告互相抄袭。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材料审核把关力度,制定材料审核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述职报告的抽查检查。整改期间抽查2022年述职报告,未发现类似情况。二是对述职报告撰写不认真、敷衍塞责的问题责成马上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6、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群工作部、各单位相关部门人员教育培训,2023年3月3日,针对会议记录工作进行了专项培训,要求规范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会议记录。二是自2023年起,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全部手写。三是自2023年起,综合执法局会议记录全部手写。

7、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群工作部全体成员于2023年3月7日参加了“海州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二是参加培训后,党群工作部进行了深入研讨,结合本局实际,研究制度相关工作要求,为今后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党群工作部于2023年3月9日对党总支所属5个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程培训。四是按照工作部署,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程序,真正发挥组织生活会的作用。

8、对投诉台账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12345”投诉台账,对2021年、2022年存在问题的台账进行更改完善,并做到及时更新。二是针对信访领域集中问题开展调研工作,通过与信访投诉工作人员3次研讨,制定了“12345”接件制度及工作流程,以确保按要求时限完成投诉件的反馈工作。三是自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以来,共接收“12345”投诉287件,全部规范记录台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9、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不彻底。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9月24日党组会传达学习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2023年2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住建系统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讨论、审议通过了《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10、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运用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着力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通过精准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要求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话1次,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话1次。

11、警示教育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于2023年4月12日党日活动开展了《关于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下属单位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及教训警示的通报》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对之前没有通报的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三是要求局属各单位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要按要求及时通报,以案施教,以事警示,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12、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同时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通过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已于2023年3月1日对局机关、住建中心、综合执法局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三是重新制定并下发财务支出制度,规范财务支出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13、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2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年党建工作,讨论、审议通过了《住建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党组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每月党组会议听取相关汇报,做好党建工作的部署与考核。三是局党群工作部全体成员于2023年3月7日参加了“海州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与水平。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分别于3月3日、3月9日进行了住建系统党群工作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对全系统的党建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1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仍有偏差。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党组对一切工作的统领作用,重新制定了党组会议制度,充分体现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的程序,做到会议记录全面清晰,会议纪要严谨准确,归档及时。三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培训教育,已于2023年3月3日对局机关、住建中心、综合执法局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以提高和规范会议记录质量。

15、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更换了熟悉业务的会议记录人员。二是对局机关、住建中心、综合执法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认真学习党支部议事决策的相关文件,明确党支部议事决策程序。坚决贯彻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从制度上规范权力的运行。三是自巡察反馈以来,研究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16、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大额资金使用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先上会后支付制度。二是2023年2月6日党组会传达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7、党支部建设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3年4月7日党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学习笔记内容及格式,定期进行检查和评比。三是增强学习的多样化和创新化,党课采取全体党员轮流授课的活动方式,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变书记讲党员听为大家讲大家听,机关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之间组织联谊活动,既增进支部党员间的往来,又激发党员参与活动的热情,通过不同的活动方法,起到对党员教育的综合效果。

18、非党人员参与机关党支部集体活动,在党支部活动记录上签到。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和机关具体活动要求及流程,制定了党支部集体活动制度。二是非党人员参与机关党支部集体活动分别签到,本年度截至目前开展的活动均是执行党员、非党员分别签到制度。

19、“千千结”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千千结”工作的职责;局党组会议作出专项安排,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好“千千结”工作,在工作不冲突的情况下要亲自带队参与活动。二是将“千千结”工作作为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内容,将“千千结”活动的参与情况纳入到考核、评优的参考条件,使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开展好“千千结”活动的重要性。三是加强与社区党组织沟通对接,扎实开展“千千结”系列活动,截至目前,本年度已开展“千千结”活动12次,累计参加人数127人。

20、执行选人用人机制不准确。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0月20日局党组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二是2023年2月6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任免决定,免去了借调人员行政审批科科长一职,目前该借调人员已经回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三是要求局属各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找出类似问题立即整改,经自查,不存在类似问题。

营商环境巡察方面

(一)中央及省委重要部署学习贯彻不及时。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23年1月30日中心组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二是由分管副局长带队,于2023年1月16日开始陆续对辖区内34家企业走访,宣传《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行动方案》,印制宣传册100份。截止目前已全部走访,发放宣传册100份,掌握企业运行中困难问题3个,分别是:申报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比较繁琐、招投标过程受到时间地点限制,给投标单位带来不便、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支付额度较多,资金周转困难。目前,以上3个问题已全部解决。

惠企政策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精挑”有实力的企业纳规入库,壮大建筑企业在库数量,增加全区建筑业企业的市场份额, 2023年新入统企业一家,为辽宁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时去掉在库的“僵尸”企业,房建投资有限公司、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退出统计库。通过清库使接下来进行的惠企政策更具针对性。二是成立帮扶建筑业企业“助企纾困”专班,由分管副局长担任专班班长,于2023年1月16日开始陆续对辖区内34家企业走访,宣传《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行动方案》,印制宣传册100份。截止目前已走访完毕,发放宣传册100份,掌握企业运行中困难问题3个,分别是:申报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比较繁琐、招投标过程受到时间地点限制,给投标单位带来不便、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支付额度较多,资金周转困难。目前,以上3个问题已全部解决。三是建立“助企纾困”核查机制,有效推进“助企纾困”工作。

(三)对区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学习。2022年9月6日整改期间立行立改召开党组会学习《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区直机关在行动工作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学习后党组成员分别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1月9日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会上要求,各党支部要对学习内容进行自查,查缺补漏,主动认领问题,及时整改,要通过“三会一课”形式开展深入、全面的学习,确保区委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通过自查未发现问题。

(四)对区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要求落实有偏差。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巡察要求。8月22日,和平环管所、站前环管所、平西环管所在接到立行立改通知后,立即将举报箱挂于办公楼外明显位置,方便本单位职工及过往群众投送举报及建议信函。住建中心对这三家单位负责人未认真解读巡察组要求给予了严厉批评。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约谈中心负责人,要求中心必须高度重视,立即整改。中心负责人第一时间约谈了和平、站前、平西环管所负责人,对举报箱未按要求悬挂及无人留守的事实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五)落实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海州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方案》。二是制定了《海州区生活垃圾收费监管办法》作为有效的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行为。三是开展收费公示工作,在住建中心醒目位置张贴公示牌一张,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政策咨询电话、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上门发放收费明白卡130余张。   

(六)综合执法部门对于解决影响市容市貌的“顽症”招法不多,成效不大。沿街商户私设挡车器,用石头、破旧的自行车等物件违法占道、占用停车位现象严重,导致车位无法正常使用,也影响市容市貌。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门前三包”工作,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4000余份,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重点查处临街商户私设挡车器,越门经营、占道堆物等不文明行为,落实“巡查+执法+自律”的长效监管模式。查处占道经营180余处,治理私占停车泊位350余处。

(七)平西街道矿联社区辖区内早市摊位不及时清理,货架、小棚都在路边摆放,造成道路狭窄,不利于车辆正常通行,影响交通。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流动摊贩整治力度。全面取缔占用主次干道、人行盲道、消防车道的各类流动摊点和未经审批的摊区以及农贸市场外溢摊点,引导流动摊贩入场入店经营,坚决遏制流动摊贩回潮现象,清理占道经营问题480余处。二是加强露天市场管理。组织专班专岗,每天定时对辖区内的露天市场特别是平西街道矿联社区早市的经营秩序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违法占道、出槽经营、延时经营等违规现象。要求早市业主自觉配备垃圾回收容器,确保垃圾回收工作落实到位。

(八)解决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排查不停,着力消除死角死面。综合执法和交警部门联合出动专业骨干人员16名,清障车辆一台,每日定时定点对海州区辖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并对违规车辆进行暂扣处理,截至目前已累计暂扣600余台次。二是力量不减,着力提升各项制度。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海州交警大队、街道社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执法局和海州交警大队联合执法,对互联网单车整治的频次从每周2次增加至每周7次。三是建立互联网单车管理微信群。由综合执法局、海州交警大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三家企业共同建立微信管理群,执法部门及时将巡查发现问题上传,要求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四是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委托阜新器邦汽车清障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参与,帮助提供人力、货车、共享单车暂扣场地。由综合执法局和海州交警大队联合进行巡视检查,对全区范围内随意停放和无牌共享单车进行暂扣处理,限期完成整改后归还共享单车。五是整改不断,着力提升市容市貌。每日下午3:00—5:00,集中对重点街路包括解放广场、中华路、新华路、解放大街,重点部位包括中心医院、矿总医院、中医院、新玛特进行集中整治。六是约谈共享单车企业,要求企业负责人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管理力度,加快共享单车停放区域施划泊位工作,加快运维人员清淤速度,确保道路的安全通行。

(九)政务服务“集中办理”“一次性办理”要求落实不彻底。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2023年1月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了以内部对接(大厅对接园林)的方式,简化审批流程,省去居民到园林环卫部申请确认的办事环节,实行综合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居民减轻负担。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住建局党组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纠、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住建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住建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问题整改常态化,巩固整改成果长效化。及时宣传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巡察后的新气象、新变化、新面貌,感受巡察工作带来的实际成效和工作效果。

中共海州区住建局党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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