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5-16 浏览量:229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进一步提升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建设生态海州、美丽海州,促进海州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修订该预案。

一、修订背景

机构改革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相关部门承担的应急职责发生了变化,为保证上下有效衔接,理顺应急响应机制,有必要对原《预案》(阜海政办〔2020〕18号)进行修订完善。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阜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第一部分为总则,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部分为监测、预警和行动,第四部分为应急处置,第五部分为后期处置,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第七部分为奖励与责任追究,第八部分为监督考核工作机制,第九部分为附则。

相较于原预案,本预案调整了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组成,成员单位新增5家部门,进一步理顺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新增监督考核工作机制,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文件解读单位:海州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贾斯维

解读人电话:0418-6325195

文件地址: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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