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10 浏览量:111 来源:海州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鼓励引导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等食堂餐饮等场所“瓶改管”“瓶改电”,2024年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等食堂全部完成改造工作,风险较大的餐饮等场所基本完成改造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二、目标任务
全区开展不符合标准规范、风险较大的餐饮等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用管道天然气或改用电工作。
三、主要内容
全区城市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户内管道燃气建设改造规范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等食堂以及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管”,满足电力增容及供配电设施布点区域内的场所可实施“瓶改电”。
1、重点改造类。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等食堂。
2、有序改造类。现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且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餐馆、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等各类餐饮场所。
3、其他改造类。其他自愿申请改造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商业用户。
解读单位: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3704985431
联系人:谭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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