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3-11 浏览量:82 来源: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吉喆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办规程的通知(暂行)》(阜人社局发﹝2025﹞1号)文件,现有海州区和平街道祥宇上品社区高校毕业生1人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金额为3988.13元。
现对符合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电话:0418-6223196。
附:阜新市海州区2025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明细表.xlsx
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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