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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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为公众提供价格信息公开服务,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5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12〕18号)的要求,区物价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结合物价工作的特点,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真正意义的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政府信息的公开是为了更有力的推进政务的公开,确保工作的阳光操作,增强行政透明度,为此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一是结合物价局的工作实际,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成员进行调整充实,以便能更好的开展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责任分别落实到具体人员并规范化运作,做到了主要领导负总责,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日常事务的工作格局,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度机制、公开内容和形式载体等。
二、抓好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积极组织本局工作人员学习贯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5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12〕18号)等文件精神;二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重点是价格政策法规、价格监督检查、办事程序等。
1.机构和工作政策公开。区物价局对人员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
2.价格政策法规公开。以公开《价格法》、价格与收费管理为主。
3.价格业务办理程序公开。把价格举报、价格案件审理、收费许可证办理、价格鉴证等程序进行公开;三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将价格举报作为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补充渠道,着重做好答复企业和群众对价格方面政策文件精神的咨询,接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受理群众在价格、收费等方面的咨询投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价格举报、收费许可证办理、价格监督检查、价格监测、价格鉴证等。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受理办理情况。2012年,我局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一是需继续提高业务水平,可通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提高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完整。需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应继续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