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03-31 浏览量:194 来源:海州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责任编辑:海州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海州区教文体局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进行自查。 一、基本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我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局办公室为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科室,各科室指定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业务科室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科室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细化了有关公开制度,这些制度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重新印发了政府信息发布审签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等,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对到现场申请的,原则上要求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进行流转,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截至2014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基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基本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修改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区政府统一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对我局近年以来的信息按由近及远、逐年归类的原则进行梳理。修改细化了原由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群众申请我局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群众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发挥好海州教育信息网站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作用,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全部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我局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同时把有关教育系统政府投资项目所有的招标公告除了要指定媒体上发布之外,还在“海州教育信息教育网”的公告、公示栏中发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使全局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组织专题培训,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全局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度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公开指南信息4条,行政许可类3条,工作动态13条,工程招标信息34条,其他1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了我区教育文化体育发展的政策、招标公告、招生信息、招标信息、申报指南、民办教育、幼儿园、文化市场机构年审信息等方面的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此类信息,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对教育文化体育政策的了解。在便民服务上,通过网站开设便民问答专栏、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咨询投诉、办事指南等栏目。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原先分散的政府信息、办事功能整合在一起,方便群众使用。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专栏下设区教文体局信息目录、教文体局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栏目。二是通过海州教育信息网的政策法规、集中采购等专栏公开信息,让群众通过教育网信息了解各项相关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3件,已及时与信息申请人取得联系并予以公开。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 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 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 (二)改进措施 1. 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 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 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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