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7-03-31 浏览量:287 文字大小:

    一年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区住建局积极落实市住建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区住建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深化内容、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以制度促规范,不断理顺机制和完善制度。
  区住建局进一步加强领导,积极发挥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分工,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事务,组织、推进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以公开促透明,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逐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年内,向社会及时公开2016年度工作,公开了本部门决算1份,三公经费及部门预算1份。
  (三)以监督促规范,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
  区住建局从维护公民权利的高度,依法、有效地做好公民对本局及区(市)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答复、审理工作。对发现的瑕疵和不足,做到有错必纠。本局积极探索研究行政复议实践的规律、方法和应对措施,破解难题,妥善处理争议和矛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以指导促发展,提高全区住建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区住建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住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年内,区住建局领导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对各部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估。同时,指导和督促住建系统内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证全区住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重基础促成效,不断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区住建局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报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提升了区住建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通过努力,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数量和点击量在2015年的基础上有了大幅的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底,区住建局累计主动向政府公开信息8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动态、机构文件、工作动态。
2.2015年度财政决算。
  3.2015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主动公开方式。
  一是依托阜新市海州区政府门户等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利用电子信箱、辽宁省民心网、阜新网络问政、行风热线,收集民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提出的咨询和举报,实现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二是发挥相关载体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好《阜新日报》等新闻媒体平台,作为相关政府信息发布的补充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三、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接到申请,本局将严格按照规定,依法、认真地受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避免后续争议。2016年区住建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受理信息公开投诉、咨询和建设等情况
  2016年接收并办理各类投诉664件,其中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6件、信访案件12件、民心网26件、12345热线604件,均得到区住建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积极应对,及时沟通落实,得到了居民的认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如全区住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些差距,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2017年,区住建局将继续根据《条例》和《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区住建系统各部门指导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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