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违章建筑拆除及垃圾清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8-09-07 浏览量:229 文字大小:


阜海政办发〔201840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违章建筑拆除及垃圾清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违章建筑拆除及

垃圾清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违章建筑拆除及垃圾清运管理工作,按照《阜新市市容市貌网格化常态化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和市、区政府关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要求部署,现就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违建拆除及垃圾清运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通过优化机制、科学谋划,不断完善违章建筑拆除及垃圾清运管理体系,规范违建拆除及垃圾收运秩序,逐步推动辖区环境面貌和市容环境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逐步形成拆违工作及垃圾收运“组织有力、监管严密、处置有序”的管理模式,确保违建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操作安全、整治及时,达到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违建拆除及垃圾收运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违章建筑拆除及垃圾收运管理工作指挥部,由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任总指挥,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东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任副总指挥,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隆、鸿泰、东昇实业总公司、民祥物业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春湄同志兼任。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

四、整治范围

(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需要动用车辆及设备进行强制拆除的违章建筑;

(二)违建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及辖区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无主垃圾。

五、工作安排

(一)统筹推进,分工协作。违章建筑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拆违中队和清运中队,由各中队负责人进行统一管理及分工,同时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规范操作。对需要设备及车辆进行拆除的违建,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拆违垃圾及无主垃圾由指挥部统一组织收运及排放,大型堆积垃圾清运工作由指挥部会商决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确保垃圾清运有序。垃圾清运量较大时,如各成员单位现有车辆设备无法满足垃圾清运工作,经指挥部会商后可以责成东昇实业总公司向社会聘用具有从事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指挥部要加强对拆违垃圾的清运及排放监管,督促清运单位依法依规处置垃圾,做好垃圾收运密闭管理工作,防止污染环境。

(三)做好资金使用及监管工作。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由东昇实业总公司承担此项工作,并整合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三家实业总公司及民祥物业服务中心的车辆、设备及人员,确保违建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及时。指挥部将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拆违及垃圾清运专项资金的核算及监管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及核算认定的工作量,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节约资金的同时,督促各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六、责任分工

(一)指挥部:履行垃圾管理主管部门职责,加强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具体负责违章建筑拆除及垃圾收集、运输、消纳、费用核算及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做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做好违建拆除数量及垃圾清运量的共同认定工作;负责违建拆除及垃圾清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违章建筑的拆除、垃圾规范收运及排放工作;负责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指挥部对辖区内违章建筑拆除数量及垃圾清运量进行统计及认定;负责做好辖区内无主垃圾排查、统计工作,并报送指挥部。

(四)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及下发拆除通知单;负责违章建筑拆除现场及垃圾清理工作中的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积极有效地推进全区拆违垃圾及无主垃圾管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收运标准,实施托底保障。严格执行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做好托底收运处置工作,确保垃圾处置依法依规,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四)完善监督机制,推行考核问责。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对拆违垃圾及无主垃圾清理清运工作中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问责。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