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2 浏览量:915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概况

  1. 主要职责

  2. 机构设置

  3.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及指示精神,承担为全区经济运行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等职能。组织实施城区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以现代服务业为纽带的各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农业等相关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为辖区动物疫情防控、动物检疫、疫情监测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机构设置:设五个部。农业部、工业部、市场部、商务部、综合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辽宁省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64.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84.7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4.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80.23万元,主要是有上年资产变现款等。

    (二)支出总计782.6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43.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0.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4万元,资本性支出0.39万元。

    2.项目支出3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82.29万元

    主要是有上年资产变现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部门决算总收入964.98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合并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据,故今年无法对比。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部门决算总支出782.69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合并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据,故今年无法对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82万元,项目支出38.8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2.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万元,农林水支出4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0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5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34万元,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68万元,主要是劳务费等支出。

    (2)信访事务0.5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3)事业运行192.16万元,主要是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公费、取暖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3万元,包括: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25.14,主要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19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2.02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4. 农林水支出45.8万元,包括:

    事业运行支出45.8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劳务费等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06.55万元,包括:

    事业运行支出406.55万元,主要是市场运行发生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生活补贴等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9.6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9.65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782.69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合并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据,故今年无法对比。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合并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据,故今年无法对比。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合并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据,故今年无法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部分2018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动监所等1个基本支出,涉及资金28.4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影响自评平均分的主要因素是无,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更好的完成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宁省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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