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4-23 浏览量:224 文字大小:

阜海政发〔2010〕11号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2009年和2010年,我区在各单位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回头看”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财政政策法规观念淡漠、内部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个别单位无视区政府关于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的政策规定,隐瞒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私设“小金库”。为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我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责
    各单位要按照《会计法》规定和《会计工作基础规范》要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会计监督。会计岗位职责必须明确,职务必须独立,会计、出纳必须分离,印章和支票等必须分设分管。要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及时办理会计事项和核算各项经济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
    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各单位各项预算内外收入要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合法票据,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对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得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各项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各单位要依照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核算,严禁帐外管理。对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年终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出租资产要严格按照《阜新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阜新市人民政府第67号令)办理,及时足额收取租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规范出租合同或协议,严禁以招待费、办公费等其他费用支出和应收租金相抵,保证单位收入、支出的完整性。国有资产处置要按照《阜新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阜新市人民政府第66号令》办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加强财政票据的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往来结算票据,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财政票据管理台帐;要按照规定填写财政票据,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不得转让、转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违反规定的,要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凡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实行政府采购,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依照有关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六、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银行账户设立的有关规定,规范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与撤销等行为,正确核算各银行账户的相关内容,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七、严禁转移单位收入
    各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如房地产出租收入、培训收入等)及其形成的资产,都应纳入单位预算账户核算,不得转移收入,否则按私设“小金库”论处。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规范财会制度,健全内部监控体系,加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设,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以“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收支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本通知下发后,如再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二○一○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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