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 2026-01-26 浏览量:54 来源:海州区发改局 责任编辑:吉喆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阜新市2021年完成的整改任务中包含“煤改电”用户13737户,设备生产企业面临破产清算,目前用户设备均存在故障率较高、售后维修不及时等情况,未达到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户数要求。

二、整改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引导2021年403户“煤改电”农户自主选择合规的清洁取暖替代方式,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新设备安装及验收,并完成档案整理。

三、整改措施

1. 通过资金补贴的方式,鼓励农户自行安装空气能、电热膜等多种清洁取暖设备,全面替换原有的“光热+电”设备。

2. 按照散煤治理档案标准,逐户建立治理档案。

3. 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鼓励农户使用清洁取暖设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现场核验、用户确认、档案建立”的流程逐户验收,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散煤治理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126日至2026130

受理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科技大街99号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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