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04 浏览量:779 来源:海州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区财税规划、政策和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直与镇街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省、市和区相关区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研究全区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费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省市和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区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会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五)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六)按照国务院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七)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参与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十八)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吸引各类资本任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十)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二十一)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二十二)按照出资职责,督促检査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他任务。

(二十四)区财政局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区财政局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区财政局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十五) 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及省、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区政府各部门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无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6.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3.8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7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9%。主要是上年办公经费结转款。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8.24万元,增长22.95%,主要原因:新增办公软件费用。

(二)支出总计250.9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3.2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1.0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24万元。

2.项目支出97.6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8.91%。主要包括追加办公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1.92万元,增长20.69%,主要原因:工作需要新增评审评估费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69万元

主要是追加办公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18万元,增长38.31%,主要原因:追加办公经费年底压缩支出剩余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8万元,项目支出97.6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92万元,增长26.09%,主要原因:一是追加办公经费年底压缩支出剩余所致;二是因工作需要新增评审评估费用。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7.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办公经费。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9.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办公经费;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全部为追加预算。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0.9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74万元,占8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万元,占5.27%;卫生健康支出9.15万元,占3.65%;农林水支出3.35万元,占1.34%;住房保障支出5.44万元,占2.1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7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25.47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费用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1.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增加以及聘用人员工资。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27万元,主要是追加办公经费等支出,此科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全部为追加预算。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此科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全部为追加预算。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随工资变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发生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9.1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9.1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增长。

4.农林水支出3.35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农业支出0.57万元,主要是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电脑等支出,此科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全部为追加预算。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78万元,主要是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打印机等支出,此科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全部为追加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5.4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4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调整公积金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6万元,比2018年增加39.94万元,增长278.9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及聘用人员劳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2019年度成立绩效股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全区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区内五个部门区财力安排的基本支出及一个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监控范围、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项目自评等工作。

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职业年金支出.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