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3-25 浏览量:248 来源:海州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2年,海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法治元素”融入政府工作全过程,坚持法治海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实现海州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海州区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海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高站位统筹。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共4次政府常务会议中研究部署法治工作。
2.高规格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到全区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内容,先后8次系统深入学习,制定《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实行具体任务“清单化”,其中重点任务10项、工作举措20项,同时以举办海州大讲堂“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海州”的形式,强化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武装,在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实施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3.高标准履职。严格落实《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述法与述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领头雁”作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设立的法治政府建设104项评价指标,市局开展法治政府督察,我区召开专题会议,各部门主动认领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材料。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府职能履行进一步推进
严格贯彻落实《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为抓手,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保障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1.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区委编办下发《关于为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加挂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的通知》(阜海编发〔2022〕17号)。区应急局按照“局队合一”指导精神,实现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应急管理全员执法和大监管格局。海州区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阜海编办发〔2022〕8号),动态调整各部门权责清单,组织22个部门梳理汇总11类1798项根据行政职权变动情况提出的权责变更事项。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推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六抓六促”工程为抓手,海州区法院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法院员额法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调研座谈活动13次;区检察院设立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依托“走访辖区企业服务经济发展”活动,深入走访辖区企业,了解经营动态,寻求优化营商建议,确保企业运行平稳;区司法局深入天源钢球等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调整海州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制发《关于调整海州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设置无差别受理专区窗口2个,可受理14个政务服务部门20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事项417项、“跨省通办”事项109项及“一件事一次办”“统一发证”等业务,各审批部门通过审批平台进行受理、审批。区市场局对照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和省级层面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实现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深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用法治为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
1.优化法律服务效能。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常态化,贯彻执行《阜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将“一单十五项”工作流程印发至全区具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体,从制度层面保证各项合法性审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时限可约束,有模板可参照。依托新时代大讲堂,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培训,邀请阜新市司法局立法科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其实践应用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讲解。全年受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5件,涉及普法宣传、科学技术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领域,并经合法性审核无违法及与无上位法相冲突的情形。
2.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围绕政府依法行政及依法决策的开展工作,参与政府合同审查、修改39件,参与信访接待、咨询、评议会35余次,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5件。
3.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制定《海州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关于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宜的通告》,提高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社会知晓度。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构建统一规范、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在和平司法所及韩家店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
(四)坚持文明执法,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
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确保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发《2022年区政府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阜海政办发〔2022〕7号),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707次,发现问题701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2.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制发《海州区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海政办〔2022〕10号),并结合整治方案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涉及卫生健康、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案卷,其中行政许可卷宗10件,行政处罚卷宗45件,行政检查卷宗12件。
3.建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全区共计9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考试,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来我区巡考。组织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邀请阜新市司法局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应该如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深入培训。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原持有《辽宁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69人,经清理,现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为252人。
(五)健全应对机制,妥善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大力加强应急防控体系建设,着力保障民生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夯实依法处突基础。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区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制发《海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通力配合强化沟通联动,拧紧“防”和“救”无缝对接的责任链条,扎实开展预案修订工作。已完成《海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州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海州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海州区地震应急预案》《海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11个专项预案。组织开展2022年防灾减灾应急演练1次,有效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发《海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工作方案》,成立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行主要领导亲自督、区级领导包抓督、督查小组全面督、行业部门归口督的“四级联督”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加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加大疫情期间治安管理,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管措施到位、整改治理到位、安全宣传到位、应急值守到位“五个到位”。推出“人防+技防”“白+黑”24小时冷库管控措施,开展食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质量安全、疫情防控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检查。
3.强化重点人群管控。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3328人次,信息化核查876余人次。建立两所联动衔接管理机制,制发《关于加强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联动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112名刑满释放人员全部落实衔接管理政策,帮教期内刑释解矫人员建档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95%,有效预防了个人极端案件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制约,打造规范透明的法治政府
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政务服务各环节,坚持行政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以公开促规范,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合法有效。
1.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互通互认,加快我区电子证照信息汇集,开展“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应用培训,梳理《出证清单》,动态调整、完善认领,做到线上线下一致,同步发放。我区电子证照共涉及13个部门,其中数据上传成功48种,平台配置完成48种,令牌申请完成50种,共上传电子证照1921个,种类48种,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数字化、便利化水平。
2.加快构建“阳光”法治政府。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5件,满意率达100%。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12345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作用,及时受理解决群众诉求,全年共办理1.6万余件。
3.加快推进“诚信”法治政府。全面梳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实行行文专项治理力度,督促5户失信企业履行法院判决。严格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法治建设融入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浓厚法治氛围。
1.创新法治宣传新模式。创新普法工作模式,制定海州区“八五”普法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中进行深入持久学习宣传。列出普法任务清单,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层层落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重要宣传节点,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在社区广场等群众集聚的地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讲座,全年共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56场次,发放法治宣传品8000余份,受教育人数24700余人次。组织“法律明白人”收听收看市局开展宪法、涉农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次。按照省厅、市局关于认真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的要求,韩家店镇上王村和南营子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村。
2.探索多元调解新路径。持续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组建张彪法律服务团队,在司法所、社区建立诉前调解室7个、在司法所、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等设立张彪法律服务团队接待站(点)73个,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84件。全区74个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8个视频调解点位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并实现了互联互通。
3.打造基层服务新局面。全区66个社区和村实现了“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深入九星钛材料(辽宁)有限公司开展“法治体检”及涉企惠企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为企业“把脉问诊”。努力打造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安排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海州公证处等实体法律服务机构入驻,与百姓面对面开展法律咨询工作共计300余人次,办理诉讼法律援助案件26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4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6件,办理公证案件115件,出具查询函39份。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海州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将经济社会与法治建设同部署、同推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普法宣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推进海州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督导落实,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让法治海州建设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三)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我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教育宣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社会氛围。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宪法,坚持党建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
(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配备、调剂法治工作人员,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法治工作队伍中,保证法治工作队伍相对稳定,使法治工作人员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六)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六抓六促”工程。持续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贯彻落实“三个不用找关系”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政法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坚决惩治破坏法治环境的行为,让法治成为海州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海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依法规范行政决策,依法规范政府职能履行,依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项目,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合做好法治建设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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