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 2024-07-30 浏览量:226 来源: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2、实施单位: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规划范围: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位于阜新市中心城区、海州区中部。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范围总面积932.89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开发区省级批复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912.71公顷。规划范围共分为韩家店板块、东梁板块2个板块,共包含7个区块。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rCnVv1aEa1obLM5LE5MA?pwd=14iq 提取码: 14iq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或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通过书面、面议等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厂区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环保产业集聚区

②电子邮件地址:85082911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18-2591099

联系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煤城西路41号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辽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人:邹工

联系电话:024-67983503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环保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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