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7 浏览量:120 来源:海州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阜新海州吉善中医(综合)诊所自愿申请注销其医疗机构,经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阜新海州吉善中医(综合)诊所予以注销。现将主动申请注销的诊所予以注销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1年10月25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海州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海州区中华路66号,海州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2824968
海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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