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25 浏览量:200 来源:区发改局 责任编辑:吉喆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函》(阜人社函发〔2024〕8号)、《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函》(阜人社函发〔2024〕18号)内容,沈阳华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经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该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被认定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为期三年。
开展联合惩戒的主要措施有:
一、通过“信用中国(辽宁阜新)”网站公布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二、依法暂停审批其新的重大项目申报,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
三、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四、依法限制、暂停或取消政策性资金、政府补贴性资金支持。
五、限制享受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
附件: 阜新市海州区2024年第一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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