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阜新市第一煤矸石砖厂采矿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 2024-12-11 浏览量:209 来源:海州自然资源分局 责任编辑:吉喆 文字大小:

阜新市第一煤矸石砖厂采矿许可证已过有效期,矿业权人在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采矿许可证已自行废止。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我局拟对阜新市第一煤矸石砖厂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22日(3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发布公告予以注销。矿业权人如存在相关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应依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矿业权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名书面告知我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海州分局,联系电话:0418-2285535)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海州分局

                         2024年12月11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