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14 浏览量:27 来源:海州宣传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海州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庭审优质化工作部署,在学习借鉴“鞍山模式”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科学转化吸收,因地制宜创新,采取微信群组和强化庭前会议机制等举措,打造“少数法官先行先试—总结实践经验—出台制度保障—举办专业培训—工作中有序推广”的“海州模式”,推动海州区人民法院庭审优质化工作落地见效。
自今年6月初开始,按照该院党组部署,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着手实施庭审优质化先行试点,历经一个多月,22起民事案件采取“一案一建群”的方式结案8件,实践并总结出极具操作性的《庭审优质化办案适用流程》(以下简称《流程》)。《流程》具体规定了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要在先行阅卷、送达法律文书后,针对案件着手“一案一建群”。《流程》对审判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群中引导当事人完成相关法律事项的具体操作、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以及操作中的注意事项等,均作了详尽说明。“一案一建群”的最终目的是在开庭审理前,通过微信群完成庭前和大量的庭审期间的工作,包括部分疑难问题的最大限度处理,据此保证案件开庭后可以快速判决或调解、撤诉。8起案件未经开庭即以调解、撤诉结案,是对庭审优质化实践的最好回应。在此基础上,该院于7月9日出台《海州区人民法院庭审优质化办案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办案指引》),以制度形式规范庭审优质化的办案遵循。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法官能力水平,该院举办由全院民事部类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的庭审优质化专题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对《办案指引》进行解读,对操作流程进行说明,对注意事项进行提醒,对现场提问进行答疑。法官们纷纷表示,庭审优质化“一案一建群”的操作,将大大缩短开庭时间,既能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能优化司法资源的分配,高效节约司法成本,真正成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助推器。
截至目前,该院先行先试的22起民事案件中,未经开庭程序,仅通过“一案一建群”的微信组群方式即结案8件,其中调解5件、撤诉3件,其余14起案件正在按照《办案指引》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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