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07 浏览量:88 来源: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0号)、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的要求,确定思锐而思建筑科技(阜新)有限公司、阜新市海州区栗子美甲产品经营店、阜新市海州区秀蜜时尚美发造型店、阜新众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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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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