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2-05 浏览量:288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政发〔2018〕50号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66号)、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废止”有关要求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阜政发〔2017〕35号)精神,区政府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海州区招商引资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阜海政发〔2006〕2号)。
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有序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全力以赴抓招商,推进海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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