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1-13 浏览量:175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政发〔2018〕43号
阜新市中兴煤矿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淘汰30万吨/年以下煤矿的实施意见》(辽政明电〔2018〕3号)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煤炭去产能政策相关规定及《海州区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去产能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你矿依法实施关闭,要求你矿制定完善的矿井关闭实施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关闭施工安全管理和关闭施工质量,务于2018年12月8前完成矿井关闭工作,达到关闭退出七条标准。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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