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2-31 浏览量:250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全市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全市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印发<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市、县(区)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平台作用,有效促进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缓解企业招工难,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突破辽西北战略机遇,结合辽西地区富余劳动力相对充足、家政服务和工业基础性技能人才职业培训资源比较丰富的优势,紧密结合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需求,健全完善培训体系,充分发挥优质培训资源作用,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农民工等人员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其成功就业为根本目标,以开展符合不同群体实际需求的技能培训为主要抓手,人社、应急部门联合推进,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紧密结合,建立全覆盖、多层次、多样化的培训体系,力争使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参加一次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三、培训对象
我市返乡农民工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参加培训的农民身份由村、镇负责认定。
四、培训专业
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坚持就业导向,开设我市“两目录一系统”中的母婴护理、产妇催乳、老人陪护、康复护理、特种作业、电焊、生猪饲养、棚菜种植(甜瓜)、葡萄种植、满绣、创业培训等专业。
五、主要措施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各县(区)人社部门要从适应性向战略性、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制订切实、有效的培训计划。指导各乡镇根据返乡农民工的特点,结合农民实际需求,抓好方案的指导和落实工作。
(二)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情况。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建立返乡农民工调查统计机制,安排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在春节前开展一次返乡农民工全面摸底工作,深入村户,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分门别类建立基础台帐,掌握培训需求,并根据农民工培训意愿,组织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三)全面做好技能培训工作。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培训工种和联系方式,引导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二是充分发挥乡镇、村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人员作用,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三是各县(区)、乡镇要建立农民工技能培训登记台帐,引导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定单、定向培训,做好培训与就业的衔接。四是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做好培训机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五是培训以方便农民工为出发点,将培训地点设在各乡镇或人员集中的村。
(四)联合开展培训鉴定工作。各县(区)培训机构在培训的基础上,要及时向市人社部门反馈情况,由市人社部门联合应急部门,对职业培训合格人员,由市人社部门发放职业培训资格证;对参加特种作业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应急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五)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强与用工企业联系,促进培训转移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将派遣人员纳入到城镇新增就业目标范围。二是针对我市农民工外出多为灵活用工,所在工作单位未能及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对社保缴纳事宜缺乏了解和重视的现状。由农村劳动力所在县(区)、乡镇人力资源服务部门提供社保缴纳政策宣传和社保代缴业务,为其提供人性化服务,解决后顾之忧。
(六)鼓励自主创业。对于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群体,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在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就业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
(七)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农民培训工作的政策和典型宣传,扩大培训影响,调动农民工学习技能热情。各县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适时组织召开返乡农民工工作会议,表彰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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