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3-25 浏览量:128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阜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9—2020年)》《阜新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我区工业炉窑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海州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州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政发〔201831号)、《阜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92020年)》(阜政发〔20197号)、《阜新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阜环函〔202014号)有关要求,推动我区工业炉窑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工业炉窑详细管理清单,实现监管全覆盖。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确保辖区内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全面完成。严格落实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联动执法,建立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2020年底,基本建成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我区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防控水平明显提高;开展建材、有色、化工、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建材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涉工业炉窑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海州区涉及工业炉窑行业主要为建材(砖瓦)、有色(铜、钛)和化工等行业。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涉工业炉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新(改、扩)建工业炉窑以及工业炉窑搬迁改造项目在满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按照相应行业排放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和污染治理要求,同步设计、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禁止批建炉膛直径3米及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责任单位:海州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淘汰类工业炉窑。对全区砖厂轮窑依法责令淘汰,并加强监管,坚决防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海州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

根据国家和我省已颁布的行业排放标准,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我区重点推进建材等行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以建材、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责任单位:海州生态环境分局)

四、实施步骤

(一)编制实施方案建立工业炉窑全口径台账

按照工业炉窑各项标准要求,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工业炉窑重点行业、产业集群的拉网式排查,摸清包括炉窑种类、炉窑分布、炉窑耗能和污染状况的工业窑炉基本情况。3月底前,建立全口径的工业炉窑管理台账,实现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海州生态环境分局)

(二)分类实施工业炉窑各项整治任务

制定海州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底前,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以建材、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按照淘汰取缔、清洁替代、深度治理的不同要求,加强相关企业和产业集群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对已完成治理企业开展达标排放评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期实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海州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配合)

(三)调度管理并定期报告

按季度报送综合整治进展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天前,将上季度工业炉窑重点项目情况和治理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将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及企业,积极做好监督检查执法和跟踪服务,督促工业园区、企业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业炉窑各项治理任务,持续巩固治理成果。

海州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共同实施本方案。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企业工作进行指导。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工业炉窑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本实施计划和市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装备升级和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按照行业治理标准和规范要求,依据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效果付费,防止低价中标乱象,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严防建设简易低效环保治理设施。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健全内部环保考核管理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大力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监督执法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达标、未按证排污的,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严格处罚,并定期向社会通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情况作为区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治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约谈问责。

(四)完善经济政策

落实税收优惠激励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按照有关条款规定,对涉工业炉窑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待遇。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区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达标的企业给予奖励,促进排污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企业通过综合治理形成的碳排放配额盈余,未来可用于碳配额交易。

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涉工业炉窑行业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污染深度治理。

(五)实行差异化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将涉工业炉窑企业全面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以可操作、可检测、可核查为基本要求,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工艺、燃料类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以及大宗物料运输方式等,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设备。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异化应急减排管理。原则上工业炉窑应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相关企业应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应急期间减排措施的落实。未达到深度治理标准的,在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实施分级分类差别化管控,加大停限产比例。


关于《海州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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