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1-24 浏览量:767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吉喆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政办发〔2021〕1号
韩家店镇、各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根据阜新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气象台联合会商,1月24日—25日大气扩散条件较为不利,预计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切实保障我市空气质量安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24日12时至1月26日9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实战应急演练。请区各相关单位根据《海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落实各自职责分工,采取III级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和信息互通,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应急响应期间,请各相关单位于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日报送,并于在1月28日17:00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工作总结(加盖公章纸板及电子版)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区分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贾斯维;电话:6325195;邮箱:hzhbfj@163.com)
附件1:《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III级应急响应措施及职责分工表》
附件2:xx县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措施日报表
附件3:xx单位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措施日报表
附件4:《海州区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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