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10 浏览量:783 来源:海州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吉喆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海州区日间照料室管理制度
(一)社区老年日间照料室是为本社区老年人提供白天入托接受照顾和参加娱乐活动的场所,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是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照顾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社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的新途径。
(二)社区老年日间照料室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社区60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是高龄、空巢、独居、特困和有部分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
(三)社区老年日间照料室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老人为原则,以满足老人日间照料基本需求为宗旨,从日间照料需求出发,大力发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政策咨询等服务项目。
(四)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老人人身和室内财产遭到损失,维护日间照料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室内配备灭火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持照料室内应环境卫生洁净,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营造良好的活动环境。经常提醒入托老人注意保管好私人钱物,以防丢失。
(六)老年人应爱护活动室内的设备及用品,不得将活动用品私自带出活动室外,属于正常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时请勿大声喧哗吵闹,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做到不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及一切杂物。
(七)工作人员应做好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严防陌生人、无关人员进入本所,下班前应对水、电、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
二、图书阅览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图书阅览室
1. 按时开放图书阅览室,负责接待并服务好老年读者。
2. 负责室内报刊、杂志、书籍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造册等管理工作。
3. 负责对新购图书及时进行分类、注册、登记上架工作,注册后方可阅看。
4. 要熟悉图书摆放的位置和用途、对新书要及时介绍给有关人员。
5. 对图书、资料、报刊定期清点,整理、修补、以确保图书阅览室的一切财产完整、不遗失。
6. 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蛀等安全工作。
三、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
图书阅览室
1. 图书阅览室是老年人学习知识,陶冶情操的课堂,要形成尊知重教、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2. 图书阅览室每周一至周五对外开放。时间:上午8:30—11:30。
3. 室内一切物品均由专人保管,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在本室开展其他活动。
4. 室内所阵列的书籍,仅供在室内活动时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5. 不得私自带出阅览室里的公共用品。不能擅自移动、调换书籍。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6. 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儿童不得入内,以免影响他人。
7. 室内禁止吸烟,乱丢污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动物入内。
8. 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防止丢失。
9. 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四、日间照料室工作人员职责
办公室
1. 负责老年人日间休息室的接待和安排。
2. 负责日间照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负责日间照料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清理。
4. 负责日间照料室设施、设备的维护、保管。
5. 负责日间照料室的日用品管理。
6. 负责防火、防水、防电、防盗等安全工作。
五、日间照料室管理制度
1. 服从管理制度:老人接受日间照料服务,按自身需要向管理人员提出需求后,由管理人员统一进行安排。
2. 行动区域限定制:接受日间照料老人原则上以不出二室为活动区域,最大活动范围不能超出日间照料室范围。
3. 出行报备制:老人如有超出日间照料室范围活动的意愿,须向管理人员告知去向,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出行。
4. 结伙出行制:老人在二室以外的区域活动时,管理人员应安排至少二位老人结伴出行,其中一位老人要身体健康,行动方便。
5. 情况备案制:老人在接受日间照料时,应将身体健康情况告知管理人员,即:所患病症、常服药物、发病时症状、应如何紧急处理。
6. 紧急联系制:老人在接受日间照料时,必须在管理人员那里留有至少一位紧急状况下联系人,并保证老人在接受日间照料时随时可联系到。
六、日间照料室管理规定
日间照料室
1. 日间照料室是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的重要场所,未经允许不得挪用他用。
2. 日间照料室每周一至周五对外开放,工作时间:早:8:30—11:00,下午:13:30—16:00。
3. 室内物品应保持洁净无污,摆放整齐有序,不准随意搬动和外借。如有丢、损坏、需照价赔偿。
4. 日间照料室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乱丢烟蒂等杂物。宿舍地面干净平坦,墙壁、玻璃清洁,无蜘蛛网,室内干燥通风、透光、无积水、无蚊蝇、鼠蚤。
5. 床铺平整、清洁、被子折叠方正,床上不准堆放其它东西。日间照料室不得堆放其它杂物。
6. 任何人不得利用日间照料室内的电源充电。
7. 不得在日间照料室内存放现金、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
8. 出入日间照料室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休息期间,坚决禁止吸烟、打牌或扰乱他人休息的行为。
9. 离开时做到“二关一锁”:关锁、关窗、锁门。
七、老年活动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活动室)
1. 管理人员每天要按时开放娱乐活动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好本职工作。
2. 负责室内的卫生打扫及清理工作。做到窗明洁净,物品摆放有序。
3. 工作时间内必须密切关注室内状况,提供活动人员需要的服务,并做好物品管理工作。
4. 每周将麻将、棋子等娱乐用具清洗一次,经常对室内进行通风和消毒。
5. 活动人员离场时,需及时检查棋具是否损坏,缺少,保持娱乐用具的完好和利用率。
6. 无人使用时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娱乐活动室的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工作。
八、老年活动室理规定
(活动室)
1. 老年活动室是为老年人提供的公共娱乐活动场所,凡参加者要讲文明、有礼貌,遵守作息时间,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 老年活动室每周一至周五对外开放,工作时间:早8:30—11:00,下午13:30—16:00。
3. 老年活动室由专人管理,非开放时间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启用。
4. 提倡文明健康的活动,文明娱乐,关爱他人,禁止在室内进行赌博和变相赌博。
5. 保持室内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不准带宠物入内。
6. 维护公共秩序,礼貌待人,以棋牌会友,勿大声喧哗,不准霸桌,儿童不得入内,以免影响他人。
7. 爱护室内设施,公共财产,不得随意刻画,摔拍桌椅和娱乐用具,所有物品概不外借,不准私自拿走,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8. 为保证娱乐用具的完整,在借用和归还时当面清点,损坏和丢失照价赔偿。
九、健身室管理制度
健身室
1. 健身室是集健身、精神照料为一体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体魄,美好生活情趣的场所。
2. 健身室每周一至周五对外开放,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 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参加活动的人员自觉做到:不在室内吸烟,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保持公共场所卫生。
4. 根据社区老人的需求,定期安排老人保健知识讲座,定期骋请健身辅导人员为社区老年人进行健身指导。
5. 使用健身器材妥善保管。活动室内一切器械为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占,使用完毕交管理人员统一保管。按规定程序操作健身器械,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因管理不善造成器械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 加强管理服务,管理人员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参加活动人员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十、康复室工作人员职责
康复理疗室
1.组织调查社区老年人身体状况,康复需求,建档立卡,并掌握全面情况。
2.宣传健身及康复知识,安排并提供健身及康复咨询服务。
3.传授健身技术,为残疾人提供训练服务工作。
4与相关单位配合,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开展训练,并负责填写训练档案。
5.为老年人提供健身用品。
6.掌握辖区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
主办单位: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邮编:123000 Email:fxhzzwgk@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66号
辽ICP备202001323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2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309188 网站举报邮箱:fxhzzw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