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2-08 浏览量:917 来源:海州区卫健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卫发〔2021〕3号
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卫发[2021]18号)要求,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明确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春节期间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人,通过分片包保、责任到人方式,开展集中性、高频次的督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春节假期期间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责任原则。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部署本领域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主体责任原则。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要统筹抓好本单位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三)分片包保原则。局机关成立4个督导组,由班子成
员带队,分街道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责任人清单。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排查摸底,制定责任人清单,采取分片区、分单位等模式,明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人。督促、指导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人清单,做到工作任务明晰、责任人明晰、工作边界明晰。
(二)开展督导检查。局机关成立4个督导组,由班子成
员带队,即日起按照督导分工开展督导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1.第一督导组: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组 长:马丽涛
组 员:杨伟华、王尊华、王霞
联络员:王霞
2.第二督导组:韩家店镇、五龙街道、平西街道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组 长:张超
组 员:马清华 、王宏艳、白晓曦、徐航
联络员:白晓曦
3.第三督导组:河北街道、站前街道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组 长:魏妍妍
组 员:孙琦 、王焱、周明珠、张坤
联络员:张坤
4.第四督导组:和平街道、西山街道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组 长:白洁
组 员:张彬彬、张进、付凯军 、郑丹
联络员:郑丹
四、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每日开展巡查。局机关各督导组在春节7天假期期间,由组长带队按照上述分工对各单位开展每日巡查,并每日将巡查情况总结经组长审核后,15:00前报区卫健局办公室孙舒野。
(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建立清单。
(三)报送责任人清单。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排查本单位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重点部位,明确管理责任人,将责任人清单(见附件)于2月9日前报区卫健局办公室孙舒野。
(四)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将每日工作情况汇成总结,经责任领导审核后,于2月18日15:00前报送至区卫健局办公室孙舒野。
联系电话:3309068
电子邮箱:hzqwjj2019@163.com
附件:医疗卫生单位春节期间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人清单
附件
医疗卫生单位春节期间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人清单
单位名称:
重点部位 | 责任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责任领导 | ||||
负责人 | ||||
责任领导 | ||||
负责人 | ||||
责任领导 | ||||
负责人 | ||||
责任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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