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州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 2022-03-25 浏览量:669 来源:海州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阜海政办发〔2022〕8号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着力构建完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区委区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新增“个转企”109户的目标任务,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阜新市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实施办法》(阜政办发〔2018〕99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精准定位培育对象、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落细扶持政策、提升服务效能水平为着力点,推动完善“提升个转企质量、共同承担目标任务、加快落实扶持政策、提升服务效能”四个方面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个转企”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2年海州区新培育“个转企”109户目标任务。综合考量个体工商户数量分布、行业结构分布、转型重点行业等因素,科学分解全区培育目标任务,确定各有关部门年度具体转型目标任务。

确定各有关部门如下具体目标数:市场局21户、韩家店镇8户、和平街道13户、站前街道13户、五龙街道7户、西山街道13户、河北街道12户、平安西部街道6户、税务局7户、工信局2户、农业农村局1户、住建局2户、商务局3户、公安分局1户。

三、工作重点

(一)精准定位培育对象,夯实转型基础支撑。一要突出转型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本地产业结构特点和区域发展定位,结合工业产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产业特色小镇、特色旅游、创业基地等具体情况,确定转型升级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要突出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业等。二要精准建立转型升级“培育库”。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区域情况,参考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行业个体工商户主体数据和转型标准,建立实施转企培育库、引导转企培育库,完善重点培育目标梯队。要突出将实行行业准入资质管理的、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建账”管理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纳入培育库管理。依托全省“个转企”业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培育数据库,实现本地区“个转企”培育库动态管理。三要注重工作环节之间的衔接。要确保在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转型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转型升级“培育库”等环节,形成完整的工作链条,有效解决在分解培育目标任务、实施转企升级过程中与建立的转型升级“培育库”、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脱节问题,提升培育库转型成功率。四要着力提高转型为公司制企业比例。坚持引导推动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提升转企规模档次,促进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占比应当不低于20%。五要拓宽转企升级路径。要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加大推进“借力特色乡镇建设推动相关产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力度,结合海州工业园区、孵化基地发展实际,以推行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等为契机,引导相关产业个体工商户入驻工业园区、孵化基地,借力商事制度改革和园区基地优惠政策推动其转型升级。

(二)加强培育目标管理,凝聚部门工作合力。一要细化分解培育目标。在建立实施转企培育库、引导转企培育库的基础上,结合确定的转型重点行业、转型标准,根据市级年度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具体到每个个体工商户培育目标上,推动“在政府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共同承担目标任务工作机制”落到实处,真正形成政府部门合力推进工作体系。同时,在全省“个转企”业务信息系统中加注培育责任部门标记。二要切实履行部门转型职责。今年,除市场监督管理局外,税务局、工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职能部门共承担转型任务16户,承担培育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确保按序时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培育目标任务。各部门要落实“定点联系”制度,对本部门确定的“个转企”培育对象,明确1名干部进行定点跟踪联系,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全方位协调和指导服务,推动其尽快转型升级。三要建立完善统计制度。各部门要定期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个转企”完成数量、具体转企名单以及扶持政策落实等情况,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确认,以便于统计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体现工作成果。同时,严格“个转企”培育目标任务统计管理,对当年设立当年转企的、当年转企当年注销的,不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统计范围。

(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扶持政策落地。一要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操作细则。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推动扶持政策落实上再下功夫、确保实效。要依据《阜新市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实施办法》(阜政办发〔2018〕99号)中明确的责任分工、比照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发布的“个转企”扶持政策事项清单,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工作流程,确保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为转型企业提供代账服务、资金支持、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社保补贴、金融信贷支持等具体政策落到实处。要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具体扶持政策事项,逐一编制申请扶持导航,明确具体政策内容、政策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申请途径等,在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公示发布。二要畅通完善转企信息共享机制。要按照《关于推动建立畅通“个转企”信息共享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完善相应工作制度,依托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个转企”登记信息及时共享给扶持政策实施部门,各相关部门明确专人及时登陆平台下载相关信息,提升落实扶持政策的针对性。三要提升扶持政策的社会知晓度。要发挥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个转企扶持”专栏作用,对扶持政策事项清单、申请扶持导航进行动态管理,推动提升扶持政策的知晓度。同时,将实施扶持政策的具体惠企信息通过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推动增强扶持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四)提升服务效能水平,优化“个转企”营商环境。一是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要推动解决“顺利转”的问题,在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上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坚持和完善绿色通道制度,优化转型服务流程,发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个转企”窗口作用,指定专人提供协同代办服务,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综合咨询服务,进行全流程跟踪、协调、督办。二要坚持和完善跟踪回访制度。要结合推行定点培育联系制度,确定重点帮扶对象,组织开展跟踪回访服务活动,及时了解转型后企业经营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总结转型升级成功案例。三要不断丰富“个转企+”载体。要在巩固推进“个转企”与“百亿送贷行动”、小微企业名录建设、非公党建等工作紧密融合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丰富“个转企+”载体,依托“百亿送贷行动”融资平台、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特色小微企业展示平台”等载体,帮助“个转企”解决融资、市场活跃度提升等方面问题。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形成发挥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态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真正担当作为。

(二)强化协同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加强本系统“个转企”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注重围绕全区“个转企”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严格目标管控。各部门要加强对开展“个转企”活动的节点目标管理,严格按照本方案设定的序时节点进度、完成标准开展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持续开展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个转企”工作的认知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各类媒体媒介深入宣传、全面准确解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措施,让转型企业广泛知晓,用足用活政策,确保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各有关部门推进“个转企”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请及时报送区个转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蒋婧雅         联系电话:2892213


附件:2022年各有关部门“个转企”任务目标完成时间节点表


(此件公开发布)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2022年海州区培育“个转企”任务目标时间节点表

单位:户

部门 

年度目标
 目标数

时间节点

3月底(20%)

6月底(50%)

9月底(80%)

11月底(100%)

市场局

21

4

11

17

21

韩家店镇

8

2

4

6

8

和平街道

13

3

7

10

13

站前街道

13

3

7

10

13

五龙街道

7

1

4

6

7

西山街道

13

3

7

10

13

河北街道

12

2

6

10

12

平安西部街道

6

1

3

5

6

税务局

7

1

3

5

7

工信局

2

0

1

2

2

公安局

1

0

1

1

1

住建局

2

0

1

2

2

农业农村局

1

0

1

1

1

商务局

3

1

2

3

3

合计

109

22

54

87

109



政策解读:

关于《2022年海州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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