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6-19 浏览量:331 来源: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群众吃得放心。根据党中央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的这一重大部署,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修订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同年12月31日,省政府出台《辽宁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各市参照并认真组织实施。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阜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提出的“结合我区实际,细化应急预案措施”的批示要求,参照《阜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海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分别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二、主要目的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在遇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能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结合机构改革职能的调整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对海州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7个部分。
一是总则:1.编制目的2.编制依据3.适用范围4.工作原则5.事故分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6.事故分级标准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1.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及职责: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为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副总指挥的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3.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4.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三是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1.监测预警。2.事故报告。3.先期评估。
四是应急响应:1.响应级别: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响应等级。2.响应程序:核定为一般级别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区级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响应,组织成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3.响应措施。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5.信息发布。
五是后期处置:1.善后处置。2.奖惩。3.总结报告 。
六是应急保障:1.医疗保障。2.信息保障。3.人员及技术保障。4.物资与经费保障。5.社会动员保障。6.宣传培训。7.应急演练: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应当每2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七是附则:1.预案管理。2.名词术语。3.预案实施。4.预案解释。
文件解读单位: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冯晓燕
解读人电话:0418-2892219
文件地址: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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