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期: 2023-12-14 浏览量:447 来源:海州区煤矿安全监管局 责任编辑:吉喆 文字大小:

根据阜新弘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霖煤矿)6.27事故调查组的要求,海州区政府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相关专家对该矿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其它安全隐患进行了论证,认为弘霖煤矿不具备煤与瓦斯突出灾害防治能力,水害、顶板等灾害防治能力不足,建议予以关闭。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弘霖煤矿依法实施关闭。为稳妥开展弘霖煤矿关闭工作,现就弘霖煤矿关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部门

由海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二、关井时限

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31日。

三、人员撤离

依据关井工程进展情况,组织弘霖煤矿现有工作人员有序撤离。

1.根据井下关闭工程实时进度,按计划终止相关作业,保障工作人员安全撤回地面。

2.逐步终止地面各区域作业。

3.除必须保留维持矿区基本运行安全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终止作业后,请立即撤出矿区。

四、其他要求

1.电力、供水、通讯等供应部门,在关井工程实施期间,需派专人驻矿保障停供作业。

2.弘霖煤矿全部被遣散人员需在相关规定期限内完成社保、医保等转移工作。

3.关井工程完成后,海州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终止对弘霖煤矿暂予管理。

4.请弘霖煤矿实际控制人或家庭成员或其他被委托人见此公告后,尽快与海州区煤管局联系接管矿区矿产。同时,需安排专人负责解决被遣散人员社保、医保转移等后续工作。

5.有关弘霖煤矿其他债权债务问题,由债权债务当事人依法解决。

特此公告。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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