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2 浏览量:279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3、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4、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6、指导监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社区矫正办、法援办、基层法宣办。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23.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0.0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83.01万元

(二)支出总计260.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5.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0万元。

2.项目支出45.0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2.05万元

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和法律援助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部门决算总收入323.02万元,比上年增加80.59万元,增长33.24%,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人员编制实行收编直管,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部门决算总支出260.97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01.55万元,增长63.70%,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人员编制实行收编直管,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4万元,项目支出45.0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0.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4万元。

1. 公共安全支出211.5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66.46万元,主要是日常支出及工资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2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3)法律援助9.22万元,主要是法律援助案件费等支出。

4)社区矫正5.58万元,主要是两劳释放人员衔接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46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9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2.6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8.4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8.4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积金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60.97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01.55万元,增长63.70%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62万元,增长70.95%;项目支出增加11.93万元,增长36.04%。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司法所人员编制实行收编直管,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司法所人员编制实行收编直管,经费增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1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18.54万元,增长328.72%,主要是更新公务用车1台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万元,比2017年减少4.75万元,降低47.74%,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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