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2 浏览量:507 来源: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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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正县级单位。阜新市海州区司法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0名,实有人数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下设办公室、研究室、人选工委、法制委、教科文卫委、财经委6个科室,每个科室设主任1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海州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5.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1.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4.19万元,主要是上年经费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308.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3.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9万元。

2.项目支出25.11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会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06万元

主要是办公经费结余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总收入315.25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6%,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补发工资。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总支出308.1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5.13万元,增长12.8%,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补发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8万元,项目支出25.1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9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0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85.9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人大会议25.11万元,主要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0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死亡抚恤21.94万元,主要是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3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24.6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0.5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0.59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308.1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5.13万元,增长12.87%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31万元,增长12.43%;项目支出增加3.82万元,增长17.94%。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补发工资。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用于追加办公经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9万元,比2017年增加11.08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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