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

日期: 2020-12-14 浏览量:168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阜海政办发〔2020〕54号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海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2020—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2020—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1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阜政办发〔2017〕1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部门协作。按属地化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韩家店镇、各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引导民众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监督指导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工作。落实监管行业必须监管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各成员单位监督指导行业单位抓好垃圾分类工作,编制推进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二)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

(三)循序渐进,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先试点示范、再普遍推广;先粗分、再细分;先建立体系框架、再逐步进行完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建立激励机制。创新工作手段,建立和完善奖惩措施,通过建立“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积分奖励”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五)强化工作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相关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底,我区实现公共机构分类全覆盖,西山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要覆盖90%以上行政村,年底前要力争做到实施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100%。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到2021年,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区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形成“农民参与、政府投入、市场运作、分类回收”的高质量垃圾分类模式,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到2022年,我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质量提升,全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到2025年,我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环境面貌根本好转。

四、组织实施

(一)抓好城乡统筹。实施区域内主体应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3.居民小区。

4.行政村。

(二)具体分类方法。垃圾分类管理试点按照“1+n”的方式确定三种,“1”代表必分有害垃圾,“n”为可选项,包括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未纳入分类的按现行办法进行处理。

(三)建立分类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

1.分类投放。按照试点分类种类设置分类投放容器,容器要充足、密闭,并设置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小区、企业建设适应和满足分类要求的垃圾房。

2.分类收集。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有害垃圾需委托专业单位收运。公共机构、小区和相关企业产生的可回收“湿垃圾”与“干垃圾”要分类投放。餐厨垃圾类的“湿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废纸等,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记录易腐垃圾种类、数量、去向。“干垃圾”可由产生主体自行运送,也可以采取电话预约等方式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等,为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立提供依据。

3.分类运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垃圾要实现分类运输。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要、密闭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分类收运车辆。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性好的专门车辆运输送至专业单位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加强对泄漏、遗撒和臭气控制。

4.分类处理。加快各类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处理系统建设;农村易腐垃圾就近实施生态化处理。

5.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置的监管,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处理水平。加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置和餐厨垃圾处理的监管力度。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

五、广泛开展动员

(一)全面抓好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政策、普及知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

(二)持续做好社区发动。以社区为着边点,以居民为主体,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紧紧依靠社区党组织,联合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发动广大志愿者,带领群众积极投入社区垃圾治理。民政局要配合街道推进社区垃圾分类。

(三)深入开展教育实践。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文旅局要组织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中小学社会实战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和促进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四)充分发挥群团作用。通过各级共青团、妇联及志愿者组织,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地,广泛宣传发动,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共青团委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知识讲座,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妇联组织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倡导家庭成员垃圾分类的文明生活方式。

附件:1.海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员单位名单

      2.海州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1

海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 高印坤    副区长

副 组 长: 林  奇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 商  洋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曹  刚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鲁  特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帝言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  刚    区教文旅局副局长

           赵学良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  俊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郝  旭    区民政局副局长

           贾晓燕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  超    区卫健局副局长

           刘大千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林    海州自然资源分局三级主任科员

           王  朋    海州公安分局副局长

           仲  璐    海州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宋长庚    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艳妮    团区委干事

           张  凯    区妇联副主席

           张庆松    韩家店镇副镇长

           郑鹏飞    和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顾晓辉    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朝宇    河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韩  芳    站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左明波    五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尚大俊    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住建局、区发改局、海州生态环境分局、区教文旅局、区商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分管同志担任。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附件2

海州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1

组织编制全区城乡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指导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负责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定期汇总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区住建局

2

负责对全区各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

政府

3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评选考核项目。

区委宣传部

4

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

5

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相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等工作;制定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预算资金,支持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对接市科技局引入生活垃圾分类新型技术。

区发改

6

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校园内垃圾分类宣传和推广;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课程教材;监督指导文化旅游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行业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

区教文旅局

7

引导废钢铁、废塑料、废轮胎等再生资源回收得用企业规范发展,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国有企业垃圾分类工作。

区工信局

8

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医疗卫生行业及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安全处理医疗废物、垃圾。

区卫健

9

监督指导公安机关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海州公安分局

10

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社区推行垃圾分类。

区民政局

11

完善财政政策,保障垃圾分类工作费用支持。

区财政局

12

做好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用地保障

海州自然资源

13

负责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组织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

海州生态环境

14

负责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

15

鼓励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加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回收利用专业化、一体化运营;指导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研究可回收垃圾源立减量;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合理布局回收网点。

区商务局

16

监督指导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17

引导青少年参与垃圾分类,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者。

团区

18

向广大妇女及家庭开展垃圾分类常识宣传,引导妇女及家庭成员参与垃圾分类。

区妇联

19

负责本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韩家店镇及各街道办事处



关于《海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政策解读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