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7-08 浏览量:16 来源:海州区政府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海州区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要求,向公众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调整说明:《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进行了首次公示、第二次公示以及范围变更第三次公示,由于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撤销,原开发区809.58公顷由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按工业集聚区实施统一管理,对应规划及规划环评名称以及管理机构发生变更。
规划名称:由《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变更为《阜新市海州区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规划环评名称:由《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为《阜新市海州区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管理机构:由阜新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变更为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
一、规划概述及环评结论:
阜新市海州区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的规划范围为阜新市中心城区西南部、海州区中部,新义铁路以南,煤城路西段以及东梁飞地。共分为韩家店板块、东梁板块2个板块,共包含9个区块,总面积809.58公顷。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规划主要包括现状概述、目标与战略、产业发展规划、空间布局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等内容。
规划通过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绿色低碳、风险防范措施和优化调整建议后,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基本能够满足规划的实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评价范围可能受影响及关心本规划的公众对本规划在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布局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单位: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
五、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18-2591099
六、联系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主办单位: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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